广东省兴宁市曾子文化研究会敬告曾氏宗亲书

12楼
广森公,你说的:中饱私囊非法集群和集资违反社会治安?这种可能性任何组织或团体(注册的或民间的)都可能存在,关键在于机构的管理,以你观点,很多宗族的宗族民间组织不用做族事了。事在人为,浊者浊,清者清!
13楼
[P]会被你气死;好象有一句回了你再想想。换届呀。[/P]
14楼
團結一致眾誌成城,沒有辦不成的事。世上不知有多少所謂的宗親會,研究會徒有虛名,甚至於掛著羊頭賣狗肉,其充其量是些許不務實不作為的人在吊譽在沽名在自以為是。
15楼
[P]“(以上所列实属地方现况,有分析不能有分裂之嫌;愿众为一曾没二争同房二接一统努力献计献策)”[/P][P]  广森公,按你上述所言:[/P][P]“不能有分裂”--你意是指宗亲机构冲突?[/P][P]“一曾没二争”--你意是指机构资源冲突?[/P][P]“二接一统”--你意是指把护坟专款并到修谱开支资源?[/P][P]至于机构间成员,各有各的具体分工的,工作是各司其职,不过机构间需要加强交流与沟通。尽使当地工作协调进行![/P]
16楼
唉!宗亲会最高宗旨是什么?
17楼
[QUOTE][B]下面引用由[U]曾健峰[/U]发表的内容:[/B]

唉!宗亲会最高宗旨是什么?[/QUOTE]
顯擺!

电脑版 Page created in 0.1250 seconds width 3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