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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落水者遗体
    昨日被打捞上岸
    警方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许世强亲人痛不欲生  
     

      本报讯 安溪一名少女跳入大龙湖轻生,三名男子奋勇跳水救人,其中两名男子和少女一并失踪(详见本报15日5版和16日5版的报道)。昨日上午,柯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0称,三名落水者的遗体已被打捞上岸。

      当日7时许,经过连续两天的暴雨,天空终于放晴,一些路人在龙湖水闸桥附近散步时,发现一具男子的尸体漂浮在水面上,他们赶紧通知在附近巡逻的打捞队员。随后不久,一具女子尸体也在水闸桥附近的水面上出现。8时许,打捞队员将两具尸体打捞上岸。经过亲友辨认,尸体分别为许世强和秦某。大约9时许,曾星星的遗体也在安溪县城南门大桥附近被发现,并被打捞上岸。

      三具遗体随即被送往安溪县殡仪馆。见到儿子的遗体,许世强的父母哭得晕了过去,最后由亲戚抬回家休息。而曾星星的父母则已经是欲哭无泪,他的父亲悲伤地说:“孩子现在这样了,一定要好好处理他的后事。”

      而轻生少女秦某的父亲秦先生也从老家赶到安溪县殡仪馆处理女儿的后事。据其介绍,秦某两年前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今年年初才到安溪,平常和家里联系并不多。前几天,秦先生和女儿打电话时,还特别交代她不要这么早谈恋爱,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秦先生表示,自己女儿跳湖轻生,三个小伙子下去救她,他很感动,而其中两个小伙子竟还因此丧生,他觉得十分惋惜,甚至感到非常愧疚。

      记者从安溪县公安局获悉,黄世发、许世强和曾星星三人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湖中,参与抢救跳湖轻生女子秦某的行为,经过公安部门的审查核实,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被安溪县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安溪县民政局也安排人员前往许世强等人家中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目前,安溪县政法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正在核实材料,尽量给见义勇为者家属提供相应的帮助。(记者詹伟志 陈小阳 文/图)

      (柯先生最先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0报料,线索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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