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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孝经--天子章第二<原文译文>
    1.[原文]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⑴;敬亲者,不敢慢于人⑵。爱、敬尽于事亲⑶,而德教加于百姓⑷,刑于四海⑸,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⑹:‘一人有庆⑺,兆民赖之⑻。’”
    2.[注释]  ⑴恶于人:对别人凶恶。 ⑵慢:傲慢,不敬。  ⑶尽:竭尽全力。  ⑷加:施加给。  ⑸刑:通“型”,典型,榜样。  ⑹甫刑:《尚书》篇名,又名《吕刑》。  ⑺庆:善,美德。  ⑻兆:数目,百万为兆,也有的以万亿为兆,这里是指众多。赖:利。
    3,[译文]  孔子说:“热爱父母,就不敢对别人凶恶;敬重父母,就不敢对别人傲慢。侍奉父母竭尽全力的热爱和敬重,把这种道德教化施加给老百姓,做天下人的榜样,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尚书.甫刑>>中说;'天子一人有美德,千万百姓都得利.;


     

    广新公--庆甫公--文山公--祖绶公房系,...。曾上权。四川宜宾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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