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曾令骐(曾训骐)注译老祖宗曾子《孝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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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曾令骐(曾训骐)注译老祖宗曾子《孝经》7


三才章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于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章旨】

这一章书,是因曾子赞美孝道的广大,所以孔子更进一步给他说明孝道的本源,是取法于天地,立为政教,以教化世人。故列为第七章。

 

【注释】

1.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引自《诗经·小雅·节南山》。

 

【翻译】

曾子赞美说:“唉!孝道的作用这样的大啊!”孔子说:“孝道,它是取法于天地的。人得天之性,得地之性,故为民之行。”

“天经地义以为常道,而实践力行。圣明的元首,效法天之明,教民出作入息,夙兴夜寐。利用地之宜,教民耕种五谷,生产孝养。这种教化,不待警戒而自成,政治不待严厉而自治。”

“所以宣扬道德和仁义,以感化民众民众自然会兴起力行。实行敬谨和谦让,以为天下民众的表率,民众自会效法他的敬让,不会发生争端。诱导民众以礼乐教化,民众自然就相亲相敬,和平相处。再晓示民众,使知为善当有庆赏,作恶当受刑罚,民众自然晓得禁令的严重性而不敢违犯法纪了。”

“所以《诗经》上说:周朝有一位姓尹的赫赫太师官,他多么地被民众景慕和瞻仰。”

 

【释义】

这一章书,“曾子曰”至“民之行也”,叙述孔子把孝道的本原讲给曾子听。以见道的本原,是顺乎天地的经义,应乎民众的心理。自“天地之经”至“不严而治,把孝道,作为元首教化民众的准则。孔子特别告诉曾子的,就是“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自“先王见教”至“而民知禁”,说明孝道有如此的妙用,故先王以身作则,率先倡导。最后引诗,证明政府一个大员,只要身体力行,都会被民众景慕瞻仰,何况一国的元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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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治章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

“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章旨】

这一章书,是说天子、诸侯、大夫,若能用孝道治理天下国家,那便能得到人民的欢心,能得到人民的欢心,那才是孝治的本意,也就是不敢恶于人,不敢慢于人的实在表现。列为第八章。

 

【注释】

1.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引自《诗经·大雅·抑》。

 

【翻译】

孔子再说:“古昔的明哲圣王用孝道治理天下的时候,对于附属小国派来的使臣都不敢失礼忘敬,何况自己直属的封疆大吏如公、侯、伯、子、男呢?得到万国诸侯的服从,以侍奉其先王而尽孝道。”

“古时的诸侯,连可怜无告的鳏夫、寡妇,都不敢加以侮慢,何况一般的士民呢?所以得到全国百姓的欢心与拥戴,以侍奉其先君而尽孝道。”

“古时的卿大夫,虽较疏远的男仆和女佣,都不敢对他们失礼,而况最能爱敬自己的妻子呢?所以能得到大家的欢心,以侍奉其亲而尽孝道。”

“果能依照以上所讲的以孝道治理天下、国家,那么他们的父母活着的时候就可安心享受他们儿女的孝养,去世以后也就很欢欣的受用他们儿女的祭礼。这样,天下和平,没有灾害,战争流血、盗匪猖獗的祸乱也不会发生了。这就是历代明德圣王以孝治天下国家的效果。”

“《诗经》上说:一国的元首如果有完美的道德行为,那么四方万国的人都心悦诚服,没有不顺从他的。”

 

【释义】

本章自“子曰”至“以事其先王”,说明元首应该怎样尽孝。自“治国者”至“以事其先君”,说明诸侯应该怎样尽孝。自“治家者”至“以事其亲”,说明卿大夫及士庶人都应该怎样尽孝。自“夫然”至“如此”,说明明王以孝治天下的最大效验。最后引诗,以证明元首有了大德,四方万国,没不顺从。按这一章的讲解,古人对于孝道,是如何的重视。他并不限于爱敬他自己父母,而要推其爱敬之心于最疏远的人群中去,使人人都能得到欢心,像这样的孝德感召,人人尽孝,化行俗美,国家何患不能强盛?假若不以孝道治理天下,那爱敬之道,不出门庭,家不能保,国不能治,天下万国,皆视如仇敌,虽科学昌明,武器犀利,都不是长治久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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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治章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

“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

“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诗》: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章旨】

这一章书,是因曾子听到孔子讲说明王以孝治天下而天下很容易实现和平以后,再问圣人之德,有更大于孝的没有。孔子因问而说明圣人以德治天下,没有再比孝道更大的了。孝治主德。圣治主威,德威并重,方成圣治。列为第九章。

 

【注释】

1.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引自《诗经·曹风·鳲鸠》。

 

【翻译】

曾子问道:“圣人之德,还有大过孝道的没有?”孔子回答说:“天地之间,天地之性,惟人为贵重。人的行为,再没有大过孝的德行了。”

“孝行之大,莫过于尊严其父,尊严其父,如能尊到祭天时,配天享受祭礼,那就尊到极点了。周公就是做到这一点的人。”

“从前周朝的时候,周公创制在郊外祭天的祭礼,乃以始祖后稷配享。另制定宗庙,祭祀上帝于明堂,以其父文王配享。因此海内的诸侯,各带官职来助祭。孝德感人如此之深,这圣人的德行,又何能大过孝道呢?”

“一个人的亲爱之心,是在父母膝下玩耍之时产生的,所以他便对父母一日一日的尊敬起来。圣人就因他对父母日加尊敬的心理,教以敬的道理,因他对父母亲爱的心理,就教以爱的道理。因此,圣人的教化,不待肃戒而自会成功。圣人的政治,不持严厉而自会治埋。他所凭借的就是人生固有的本性。”

“父子之爱,是天生的,它里面包含着君臣之义。父母生下儿子,家族的绵延,没有比这个更大的;父亲对子,严君、慈亲一般,恩爱之厚,没有比这个更重的。”

所以,假如有人不爱自己的父母,而去爱别人,那就叫悖德;不敬自己父母而去敬别人,那就叫悖礼。爱亲敬亲,是顺道而行的善行,不爱不敬,就是逆道而行的凶德。如果不站在顺的善行上而是站在恶的凶德方面去行,就算得了一官半职,道德高尚的君子,绝不会以此为重。

“有道德的君子,却不是那样。他讲出话来,必定思量可以使人称道他才讲;他行出事来,必定思量可以快慰于人心他才行;他所做的德行和义理,必定为人尊敬他才做;他所作的每一件事,必定可以为人取法他才作;他的容貌和举止,必定端庄伟大可以观看,一进一退,都是合乎礼仪,可为法度;照这样的居上临下,驾驭百姓。因此,老百姓自然畏服他,爱敬他,并以他为模范而仿效实行。所以,君子能够很顺利的完成其德教,而推行其政令。”

“《诗经》:一个负责管辖百姓的善良君子,他的威仪礼节,一定没有差错。”

 

【释义】

本章共分八段,第一段,说明人之行。莫大于孝。第二段,说明尊父配天的创始。第三段,说明圣治尽孝的隆重。第四段,说明政教推行之易的原因。第五段,说明父子的关系如何重大。第六段,说明悖德悖礼,虽得一官半职,君子不以为贵。第七段,说明君子的作风,可以示范人群。易于推行政教。第八段,引诗证明威仪的重要性。按上章所讲的孝治,重在德行方面,而这一章的圣治,却在德威并重。其意以为德、是内在的美德,威、是外在的美德,内在的美德,与外在的美德合起来,才算是爱敬的全德。圣人讲学一步进一步,内外兼修,爱敬并施,自然德教顺利而成,政令不严而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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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章旨】

这一章书,所讲的是平日的孝行。分别指出,有五项当行的,有三项不当行的,以勉学者。列为第十章。

 

【注释】

1.三牲  猪牛羊三种祭祀神灵和祖先的祭品。

 

【翻译】

孔子说:“有孝心的子女们孝敬他的父母,平居无事的时候,当尽其敬谨之心;要在奉养父母的时候,当尽其和乐之心,笑容承欢;父母有病时,要尽其忧虑之情,父母的疾病一日不愈,即一日不能安心;万一父母不幸病故,就要悲痛哭泣,极尽哀戚之情;父母去世以后,要尽其思慕之心,庄严肃敬的祭奠。以上五项孝道都齐备了,才算得上真正的侍奉父母。

为子女的孝敬父母,官位较高的人,待其部属不敢有一点骄傲自大之气;为人部属的小职员,就应当恭敬以事其长官,而不敢有一点悖乱不法的行为;在鄙俗的群众当中,要和平的相处,不敢和他们争斗。假若为长官的人骄傲自大,则必招来危亡之祸;位居部属的人悖乱不法,则必招来刑罚的处分;在鄙俗的群众中与人斗争,难免受到凶险的祸害。为儿女的若不戒除以上三项逆理行为,就是每天用牛、羊、猪、三牲的肉来养活他的父母,也不得谓之孝子。

 

【释义】

本章前段所讲的,居致敬,养致乐,病致忧、丧致哀、祭致严五项,这是孔子指出顺的道理,后段所讲的,居上骄、为下乱、在丑争,这是孔子指出逆的道埋。由顺德上边去作,就是最完全的孝子。由逆道上边去行,自然受到社会法律的制裁,和不幸的结果。这个道理,很显然的分出两个途径。就是说:前一个途径,是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行得通而畅达无阻的。后一个途径,是崎岖险径,绝崖穷途,万万走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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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章旨】

这一章书,是因前章所讲的纪孝行,今两条途径,走到敬、乐、忧、哀、严、的道路,就是正道而行的孝行。走到骄、乱、争的道路,就是背道而驰的逆行。所以就跟住上章所讲的一样,说明违反孝行,应受法律制裁,使人知所警惕,而不敢犯法。这里所讲的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就是讲明刑罚的森严可怕,以辅导世人走上孝道的正途。列为十一章。

 

【注释】

1,五刑  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这里指奴隶制的五刑。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两种五刑制只是对古代刑罚的一种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罚制度。

 

【翻译】

孔子说:“五刑的条文,约有三千之多,罪之大者,莫过于不孝。”

“作为部下,如果找到长官的弱点而威胁、逼迫他以达到所希望的目的,那就是目中无长官;如果对于立法垂世的圣人讥笑鄙视,那就是无法无天;如果对于立身行道的孝行讥笑鄙视,那就是无父无母。这就是大乱的根源。”

 

【释义】

本章首段说明刑罚制裁不孝之罪。二段的意思,就是希望世人,最好不要走到这个要君、非圣人、非孝的坏路去,如果走到那个坏路去,不但为国家造出乱源,他个人的生命,也将要受到制栽和危险的。所以希望为人子女的,都向良知良能爱敬父母的孝行方面来,不要一误再误,走到最危险的坏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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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章旨】

这一章书,是就首章所讲的要道二字,加以具体说明。使天下后世的为首长者,确知要道的法则可贵,实行以后,有多大的效果。列为十二章。

 

【注释】

1.悌  敬重兄长、善事兄长曰悌。

 

【翻译】

孔子说:“教民相亲相爱,莫有比孝道再好的了;教民恭敬和顺,莫有比悌道更好的了;要想转移社会风气,改变民闻习俗,莫有比音乐更好的了;安定长官的身心,治理一国的人民,莫有比礼法再好的了。”

“礼的本质,却是一个敬字。因此,如果一个人能恭敬他人的父亲,那他的儿女,一定是很喜悦的;敬他人的兄长,那他的弟弟一定很喜悦的;敬他人的长官,那他的部下和老百姓,也是很喜悦的。这一个敬字,只是敬一个人,而喜悦的人何止千万人呢?所敬者,只是父、兄、长官,而喜悦的,就是、子弟、部属、大多数的人。所守者约,而影响甚广,这就是孝的要道。”

 

【释义】

本章第一段,指出要道具体的实行方法。第二段,说明要道守约施博的实行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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