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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这个实在是说得很好,即便是对于“邪说”,也应该使其有得以阐释的机会(固将明其说于天下),而对其的禁绝,也应该是建立在民众对之有真正了解的基础上的不认可。如果“当世”“后世”之人,不能“皆知”其邪,那么对之加以禁绝的合理性,就不得不受到质疑了。既然如此,如果“君子”对自己还有自信,认为可以让民众认识到邪说之邪,而对之加以禁绝,就没有必要销毁这些记载着“邪说”的典籍(岂必灭其籍哉?)。而且,即使是“邪说”,也是对历史的一种记载与诠释,这也就构成了历史的一部分,这样,这种言说也是不应该被消灭的,否则历史也会变得不完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宗圣公77派孙.略公>巩公>憇公>孟永公>卓公.
    入川祖训:话到口边留半句,理从是处让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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